《運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020年8月26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文明行為規范
第三章 保障、促進與監督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文明行為,提高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文明行為,是指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維護公序良俗、引領社會風尚、弘揚時代新風、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行為。
第四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統籌推進、獎懲結合的原則,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協同、群眾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第五條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應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評估考核等工作。
第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制定政策措施,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七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作配合,開展宣傳教育,共同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文明行為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協助做好文明行為促進相關工作。
第八條 促進文明行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范人物、社會公眾人物、教育工作者等應當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
第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條 公民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和文明行為規范,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積極參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
第十一條 公民應當維護公共環境衛生,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浑S地吐痰、便溺;
?。ǘ┎粊y扔果皮(核)、紙屑、煙頭、口香糖、廢電池、塑料袋、一次性餐(飲)具等廢棄物;
?。ㄈ┓诸愅斗派罾?,不在非指定場所放置、傾倒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ㄋ模┎宦短旆贌斩?、落葉、樹枝、枯草、垃圾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不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
?。ㄎ澹┎辉诮刮鼰焾鏊鼰?,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吸煙時合理避開他人;
?。┎浑S意張貼、噴涂、懸掛廣告,散發傳單;
?。ㄆ撸┎徊忍げ莸?、攀折花木;
?。ò耍圩o公共環境衛生設施;
?。ň牛┍3止矌l生,文明如廁;
?。ㄊ┰诠矆鏊人?、打噴嚏時遮掩口鼻,在呼吸系統傳染病發生時自覺佩戴口罩;
?。ㄊ唬┳杂X配合相關傳染病檢驗、隔離、治療等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ㄊ┢渌S護公共環境衛生的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 公民應當維護公共場所秩序,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孕信e止文明,保持合理社交距離;
?。ǘ┲b整潔得體,不赤膊;
?。ㄈ┑群蚍諘r遵守秩序,依次排隊;
?。ㄋ模┦褂秒娞菹瘸龊筮M,上下樓梯靠右側通行;
?。ㄎ澹┰诠矆鏊凸步煌üぞ邇炔淮舐曅鷩W,控制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音量;
?。┰诓┪镳^、紀念館、體育館、影劇院等場館遵守觀賞禮儀,服從現場管理;
?。ㄆ撸┯^看體育比賽、文藝演出、節日慶典時,尊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演職人員和其他觀眾,遵守場館秩序,愛護場館設施;
?。ò耍┎粡慕ㄖ?、構筑物、車輛內向外拋撒物品;
?。ň牛┎辉诠矃^域內擅自設置地樁、地鎖或者其他障礙物;
?。ㄊ┢渌S護公共場所秩序的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三條 公民應當維護交通安全秩序,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凑盏缆窐酥?、標線、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規范使用燈光和喇叭;
?。ǘ┰诔鋈肟诨蛘邠矶戮徯新范位ハ喽Y讓、有序通行,不隨意變道、穿插、加塞和超車;
?。ㄈ{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ㄋ模{駛非機動車不逆向、超速、搶道行駛;
?。ㄎ澹┏俗步煌üぞ?,有序上下,主動為老幼病殘孕和懷抱嬰兒的乘客讓座,不搶座、占座,不影響駕駛員安全駕駛;
?。圩o公共自行車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有序使用和停放;
?。ㄆ撸┑退偻ㄟ^積水路段,防止積水濺起妨礙他人;
?。ò耍┸囕v??繒r,不妨礙他人通行;
?。ň牛┩\嚾胛?,不亂停亂放,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應急車道;
?。ㄊC動車駕駛人及乘車人下車時,轉頭觀察車輛側方和后方通行狀況,避免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ㄊ唬┬腥送ㄟ^路口或者橫過道路,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不闖紅燈,不翻越、倚坐或者挪動道路隔離設施、設備;
?。ㄊ┎辉谲囆械纼刃凶?、兜售發送物品、索要財物;
?。ㄊ┢渌S護交通安全秩序的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四條 公民應當維護社區和諧,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徽加霉迷O施,不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私搭亂建;
?。ǘ┎徽加霉簿G地種植瓜果蔬菜;
?。ㄈ┎辉陉柵_外、窗外、屋頂、平臺等空間懸掛、堆放有礙市容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物品;
?。ㄋ模╋曫B犬只應當遵守《運城市養犬管理規定》,飼養其他寵物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避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ㄎ澹┰谥付ㄎ恢糜行蛲7抛孕熊?、電動車和其他車輛;
?。┰谥付ㄎ恢脼殡妱榆嚦潆?,不私拉電線;
?。ㄆ撸╅_展廣場舞、露天表演等健身娛樂活動,應當合理選擇場地,控制時間和音量,避免干擾他人;
?。ò耍┻M行房屋裝修,應當控制噪聲、粉塵,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影響小區環境和他人生活;
?。ň牛┎扇∮行Т胧┛刂萍彝ナ覂然顒釉肼?,避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ㄊ┢渌S護社區和諧的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五條 公民應當文明旅游,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鹬禺數仫L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
?。ǘ┍Wo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不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
?。ㄈ圩o文物古跡,不在文物古跡上刻劃、涂污、張貼,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
?。ㄋ模┳袷刂刃?,服從管理,愛護景區景點公共設施;
?。ㄎ澹┢渌拿髀糜蔚男袨橐幏?。
第十六條 公民應當維護網絡文明,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拿魇褂镁W絡,誠信友好交流;
?。ǘ┑种凭W絡謠言和虛假、低級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ㄈ┎磺趾λ嗣u、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拒絕網絡暴力;
?。ㄋ模┢渌S護網絡文明的行為規范。
第十七條 公民應當維護醫療秩序,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范:
?。ㄒ唬┪拿骶歪t,遵守診療服務制度;
?。ǘ┳鹬蒯t務人員和醫學規律,配合開展診療活動;
?。ㄈ┩ㄟ^合法途徑解決醫療糾紛,不在醫療場所聚眾鬧事;
?。ㄋ模┎晃耆?、誹謗、謾罵、威脅、毆打醫務人員,不擾亂正常的診療秩序;
?。ㄎ澹┢渌S護醫療秩序的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八條 本市倡導下列文明行為:
?。ㄒ唬┱\實守信;
?。ǘ┮娏x勇為;
?。ㄈo償獻血,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人體組織、器官、遺體;
?。ㄋ模﹨⑴c幫扶、濟困、敬老、助殘、助學等公益活動;
?。ㄎ澹┘尤胍婪ㄔO立的志愿服務組織,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O立愛心服務站(點),為環衛工人、戶外勞動者和其他需要幫助的人員提供飲用水、餐食加熱、休憩如廁等便利服務;
?。ㄆ撸┯貌蛯嵭蟹植椭?、使用公筷公勺;
?。ò耍﹨栃泄澕s、反對浪費,踐行“光盤行動”;
?。ň牛┕澕s水、電、燃油、天然氣等資源;
?。ㄊ﹥炏冗x擇步行、騎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綠色低碳出行方式;
?。ㄊ唬┪拿骰榧?,抵制高價彩禮,不盲目攀比、鋪張浪費;
?。ㄊ┖耩B薄葬,文明殯葬,摒棄陳規陋習,抵制封建迷信,綠色環保祭祀;
?。ㄊ﹪?、省倡導的其他文明行為。
第三章 保障、促進與監督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事機構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納入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測評體系。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做好下列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ㄒ唬┙逃姓鞴懿块T和教育機構應當將文明行為規范納入教育教學,開展文明校園創建和文明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升學生文明素質,養成文明行為習慣;
?。ǘ┕矙C關應當依法制止和查處違反社會治安管理、影響網絡安全、擾亂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為和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及時制止交通不文明行為,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ㄈ┏鞘泄芾碇鞴懿块T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納入工作規范,加強巡查監管,及時勸阻、有效制止和依法處罰不文明行為;
?。ㄋ模┟裾鞴懿块T應當提升社區治理水平,推進文明社區建設,推動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
?。ㄎ澹┪幕吐糜沃鞴懿块T應當引導公民文明旅游,指導旅游景區景點經營管理者加強巡查管理,做好客流調控,及時勸阻、制止游客不文明行為,維護正常旅游秩序;
?。┗ヂ摼W信息管理部門應當完善互聯網信息監管機制,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凈化網絡環境,推動網絡文明建設;
?。ㄆ撸┬l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指導醫療機構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優化服務流程,加強醫患溝通,維護有序就醫環境;
?。ò耍┺r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培育鄉風文明,提升農民精神風貌,提高鄉村文明程度。
第二十一條 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公用事業以及金融、郵政、電信、醫院、交通、賓館等行業應當將文明行為規范納入服務標準和行業規范,發揮文明服務示范作用,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第二十二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將文明行為規范納入入職培訓、崗位培訓內容。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應當組織開展具有群體特色的文明行為促進活動。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將文明行為規范納入居民公約、村規民約。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勸阻、制止不文明行為;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傳播媒介應當開展文明行為宣傳工作和輿論監督,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第二十四條 家庭應當注重培育和傳承優良家風家訓,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身作則,教育、引導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遵守文明行為規范。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不文明行為。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及時受理舉報,依法調查處理,反饋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違反本條例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